西藏收藏家协会章程(草案)
日期:2014-02-28 14:51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理事长(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社团法定代表人一般应由理事长(会长)担任。如晨特殊情况需由理事长(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为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审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理事长(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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