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投资尚缺法律意识
日期:
2019-03-12 13:57
权、发表权、发行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获得报酬权,还侵害了权利人的隐私权,书信是个人之间的交流。
第三,缺乏文物保护法律意识。很多艺术品同时也是文物,随着收藏热的兴起,一方面人们开始知道文物值钱,有了一定的文物保护意识,但另一方面也给文物带来了伤害,尤其是对地下文物的盗掘、倒卖、走私更猖獗,导致文物流失严重。
第四,缺乏契约精神。缺乏诚信,说话不算数,签字盖章不算数,这是在国内拍卖中出现的奇怪现象,曾有相关数据显示,国内的拍卖成交中存在大量拍后未兑现的例子。
第五,缺乏自我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