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日期:2018-08-14 18:05
参与举办文物商店或者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的;
  (四)因不负责任造成文物保护单位、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
  (五)贪污、挪用文物保护经费的。
  前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从业资格的人员,自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从业资格之日起十年内不得担任文物管理人员或者从事文物经营活动。
  第七十七条 有本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规定所列行为之一的,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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